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首个省级海岸带规划试点呈现3大改革亮点
日期:2017-12-02 10:35:06  浏览量:   信息来源:新华社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近日联合发布《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这是我国首个省级海岸带规划试点,新华社记者30日就规划的出台背景、改革亮点、突出特点和海洋局下一步举措,采访了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

推进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制度创新

记者:作为首个省级海岸带规划试点,规划由广东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请您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

王宏:此次规划发布,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推进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的制度创新,也是践行海陆一体国土意识和海岸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新实践。

近年来,我国海岸带区域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生态产品供需矛盾更加显著,陆海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加突出。

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海岸带区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试点工作,目的就是要在试点省份海岸带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保护好生态功能极其重要、生态环境极其敏感的蓝色空间。

规划试点呈现3大改革亮点

记者: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是什么,规划试点有哪些改革创新亮点?

王宏:海岸带规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构建海岸带现代化治理格局的新探索。规划的定位是海岸带地区的总体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空间类规划,同时也具有约束作用。规划试点有3大改革创新亮点:

——确立总体指导与统筹协调地位。规划是以海岸带地区陆地和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对海岸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和灾害防治等作出的统筹综合安排,对海岸带地区生态保护、岸线保护、海域使用等具有约束作用,对其他相关规划具有指导和协调作用。

——坚持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协调匹配海陆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等,构建功能清晰的海岸带基础空间格局,加强部门、行业和区域统筹,共同促进海陆一体化发展和保护。

——落实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制度性安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进建立陆海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统筹部署海陆一体化生态屏障建设,维护海岸带生态安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强海岸带资源集约利用,精细化管控海岸线,形成区域节约集约用海的新模式。

规划编制具有3大特点

记者:《规划》作为党的十九大后出台的第一个省级海岸带规划,有哪些突出特点?

王宏:广东省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先行先试,在规划编制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规划编制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树立以海定陆的海岸带区域协调发展新理念,科学分析海岸带自然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为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设计了生态优先、节约利用、绿色发展的路线图。

——率先在广东省海岸带统筹划定并落实“三区三线”,包括陆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海洋生态空间、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建设用海空间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构建了陆海统筹的基础空间“棋盘”。

——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将广东省海岸线划分为三类484段,以分类分段功能管控为抓手,坚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底线,实行海岸线节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岸线整治修复,并以海岸线为轴协调海域陆域功能对接,提高海岸带空间治理能力。

广东省在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的探索和实践,将为其他沿海省份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推进海岸带区域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等提供经验。

将在渤海地区启动第二阶段试点

记者:围绕规划实施和构建海岸带现代化治理格局,国家海洋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王宏:国家海洋局下一步将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工作,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广东省在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同时,总结广东省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拓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试点工作,在渤海地区及有条件省份启动海岸带规划编制第二阶段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