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八大民声关键词
日期:2018-06-04 15:47:21  浏览量:   信息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厅

编制海洋规划、推进海洋创新、实施“放管服”改革、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渔民群众、建设现代渔港、更新改造渔船……这些年,广东海洋渔业人关注民生福祉,全方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服务海渔企业,服务渔民群众。

海洋规划——谋划发展格局

组织编制全国首部《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有效衔接陆地主体功能区规划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编制《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海洋创新——引领产业发展

创建全国首家省级海洋创新联盟——广东海洋创新联盟,推动中央驻粤海洋单位和省内海洋龙头企业联合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五大海洋产业发展,促进海工装备、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生物、海洋公共服务五大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快海洋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

在全省率先完成7项海洋与渔业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推动将14项省级海洋渔业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

印发《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一个取消、两个下放、三个委托、四个服务、五项管理”的改革框架。

生态文明建设——留住碧海蓝天

全省划定13类、268个海洋生态红线区,严控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等控制指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登记,协同环保等部门控制陆源污染入海。

建设美丽海湾,推进海岸整治修复,还海于景,还景予民。汕头青澳湾、惠州考洲洋、茂名水东湾等3个省级美丽海湾试点魅力初显,珠海、汕头、惠州、东莞等地海岸整治修复取得实效。建设人工渔礁,坚持增殖放流,全省海洋渔业资源得到初步修复。

渔业补助——惠民惠渔

•渔业油补:补助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渔船油耗成本,按照渔船的功率数大小对渔业生产者进行补贴。

•休(禁)渔补贴:广东最低补助标准为休渔补助2100/人,禁渔补助2200元/人;各地市在财政力量允许的情况下,自行安排配套资金,提高补助标准。

•渔业保险补贴:《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提出,为参保渔民补贴保费总额的40%;参保渔民只需支付保费总额的60%,即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保额。

渔船更新改造——确保出海生产安全

•简化更新改造流程,老旧渔船“先建后拆”,待新渔船基本建造完成,才开始拆解旧渔船注销相关证书。渔民在新船建造过程中可继续捕捞作业,享受油补。

•为7416艘纳入广东省油价补贴范围的大中型渔船安装AIS船载终端,避免海上碰撞事故发生,提升渔船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

现代渔港建设——给渔民渔船温暖的家

渔港是渔船的家,建设现代渔港,维护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底省级财政安排11亿元建设13个现代渔港和区域性避风锚地。推动建设15个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实施4个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2018年试点建设6个标准管理示范渔港。

广东以渔港为支点,全面加强渔港管理,强化港容港貌整治,将渔港建设和渔港经济区发展作为实施渔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推进乡村振兴。

质量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制定并施行《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促进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摸查,2017年省级抽检样品1.8万个,超过全国下达广东抽检数量的18倍。

深入开展“一月一执法”专项整治,201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991人次,检查场地5695个,查处违规案件43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5宗。

建立会商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推动京粤两地食药监局、渔业部门签署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使进京广东鲜活水产品“源头可追溯、流程可跟踪”。